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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博联动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专家观点

两会闭幕,倾听关于环卫的声音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5-29信息来源:中科博联阅读人数: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今年全国两会圆满结束。这届两会,“垃圾分类”成为一大热词,在今年两会期间,关于环卫的提议也不少,下面来看看委员们都是怎么说的吧。

全国政协委员王济光:

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按照有利于居民“认得清、分得明”原则,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尽快将先行试点城市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全国统一标准,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示语进行统一,将垃圾桶颜色与对应的垃圾类别规范统一,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的外语译文规范统一,以最大程度方便各地群众分类投放,全局一盘棋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全国人大代表侯艳梅:

只有解决好垃圾分类后的处理问题,垃圾分类才能形成闭环。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每五年有一个战略性安排,每年安排具体的攻坚项目加以推进解决,重点指导和督促推进垃圾分类的终端处理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孙维:

建议在全国推广小型分布式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优化处理方案。就地、快速解决餐厨垃圾消纳、处理和综合利用问题。建议中央财政对小型化分布式餐厨垃圾处理站点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给予一定的支持。逐步以街道、社区等地区为示范区域,建立分布式餐厨垃圾处理站点。


全国人大代表路俊霞:

环卫工作需要“智慧+”。随着国家的迅速发展,城市品位的提高,智慧环卫系统加入到城市建设中显得更加迫切。引入智慧环卫系统,可以完善环卫工作人员的管理,告别人管人和人盯人的旧模式,利用科学技术,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智慧环卫的应用,可以把管辖范围内所有的环卫工作人员、垃圾车、垃圾转运站等数据进行整合,把环卫设施进行信息化管理,形成环卫管理一张图,通过在系统上浏览实况地图,对城市的突发事件做出及时响应,更加直观地展现环卫管理工作的全貌,使环卫工作更加灵活、便捷。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

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后将按下“快进键”。建议将落实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分解在“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以后的“五年规划”中,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的五年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与大气、水体污染控制指标一样,列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用三个“五年规划”实现到2025年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

目前,各大城市大都在推广垃圾分类,有些地方分类较为细致,有些地方分类相对粗放。无论何种分类方式,在推广的过程中均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碍,比如分类标准不清晰、分类标准太复杂、居民不会分类、家居分类场地所限、回收时间限制引起不便、居民抗拒分类等。在推广垃圾分类过程中,占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效果并不理想。 建议利用先进的科技水平,选用专业的垃圾分类公司,由专业公司利用专业的垃圾分类设备,统一进行垃圾分类,以实现垃圾分类的可持续性及可利用性。


全国政协委员宋鑫:

作为实现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地区,三四线城市及乡村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分类后垃圾量不足,单独建设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成本过高。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三四线城市和乡村等重点地区,可尝试打造“分散收运+集中处理”的“县域固废统筹共建服务”新模式。以某个县域为中心,引导周边县域实现固废资源共享、共建,集中处理,整合多个行政区的固废资源实现规模效应,推动县域联合实现共享经济。


全国人大代表李秀香:

可运用大数据分析及区块链技术,建立垃圾分类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对垃圾分类处理过程、措施成效和社会成本等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对政策效应进行评价,并将垃圾分类与信用体系联系,让垃圾分类纳入信用惩戒框架。还可以适当建立智能化垃圾投放中心,减少或取消无效的路边垃圾投放点,避免高成本、低效率的垃圾分类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

当前农村垃圾治理还存在城市垃圾下乡、加重农村污染情况。一些小城市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局限,把垃圾向郊区、农村等地“转运”,有的跨县或跨乡镇偷排垃圾,造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度增加。建议制定村规或环境卫生公约,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绿色生产生活观念。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公司运营、社会参与的“乡村管理+公司运营”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

建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明确政府及城乡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确定垃圾分类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

建议将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并将其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系统加强分类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切实解决“先分后混”“滴洒跑漏”等问题。

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引导清洁生产、绿色包装、再生资源回收、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等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回收利用。加强对废品回收的指导规范,建立科学的回收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全国政协委员龚定荣: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造成了生活垃圾的急剧增加,从而形成“垃圾围城”之势。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从而最大限度地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是解决“垃圾围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佳出路。建议从全国层面进行立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居民的法定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朱桂艳:

应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环卫公司应进行一条龙的垃圾分类服务,还需增加环卫工人数量,针对小区、物业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机制,让垃圾分类有次序地发展下去。


全国人大代表马利民:

环卫工人被人们赞誉为“城市黄玫瑰”、“马路天使”和“城市美容师”,设立全国“环卫工人节”,对增强环卫工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加深社会各界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和尊重,促进城乡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议将10月26日设立为全国“环卫工人节”,并在全国各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让这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环卫工人们,真正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


全国人大代表牙生·司地克:

为了鼓励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建议加大入村入户的宣传,手把手教学。让“垃圾分类”知识进小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现场手把手地教他们如何分类,让老百姓自觉行动。


全国人大代表安际衡:

建议可适当使用经济手段来促进“垃圾分类”有效推广。比如可以对塑料瓶和其他可回收物在销售时征收小额的环境税,同时在这些物品回收时进行奖励。此外,今后要对垃圾收费,促使居民减少垃圾,也减少分类的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王筱虹:

垃圾分类推广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后端垃圾分类的配套措施需要提前做好,其次是要提升老百姓对垃圾分类的认知能力和信任度。建议各城市推进“垃圾分类”之前,必须要将终端处理设施优先布局。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

“垃圾分类”不仅要在城市普及,一些沿河村镇地区的推广也迫在眉睫。装有农药的瓶子,分类以后需要专业处理。塑料类、化纤类的垃圾有必要进行处理,分类回收。这些东西渗入土壤后,多少年都不会降解,对土壤和水质都会有一定的污染。


综合整理自人民政协网、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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